2015年度龙海市公证处决算说明
2017-02-24 10:22:55

按照龙财库[2016]8号《龙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》,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:

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
龙海市公证处的主要职责是:根据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,办理公证事项。

二、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

龙海市公证处部门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:

单位名称
经费性质
人员编制数
在职人数
龙海市公证处
全额拨款
3
18  

三、2015年部门主要工作总结

2015年来国家加快依法治国进程,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,认真做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,特别要求大力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,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,提升公证服务质量。我处以依法治国为契机,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,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,以提升公证公信力为核心,以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为重点,以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抓手,加大公证宣传力度,创新服务理念,优化服务模式。一年来为广大公民、法人、和其他组织提供了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,得到当事人的好评,为构建我市和谐社会、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,充分履行服务、证明、沟通、监督职能作用。

一、加强公证宣传力度、规范公证管理

(一)为了进一步贯彻《公证法》、宣传公证职能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,构建社会和谐社会中的作用,提升公证影响力。我处继8月28日开展了庆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颁布10周年宣传活动后。8月底我处再次组织人员,联合市依法治市办,向群众分发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、《法律援助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读本以及公证知识、公证便民手册等资料,并在龙海市法治专刊《龙海文学》上刊登我处彩页、联系方式。此次宣传活动对促进我市公证工作的开展、普及公证知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除此之外,我处还深入基层宣传公证,进一步扩大公证的社会知晓度,使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公证、认识公证,使公证事业在“和谐社会”建设中发挥更好的法律服务职能作用。通过交流、总结办案经验,积累丰富的公证实践经验。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形成合力,推动加强公证队伍建设,进一步提升了公证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。建立内部QQ、微信交流群,实行资源共享,互帮互助,互惠互利,充分发挥个体作用与团队协作能力,提高共组效率。

(二)规范了办证程序和档案管理,强调公证案件的质量监督和自查。根据省厅和市局的安排,积极完成了公证遗嘱平台备案的录入工作;结合办案实际,建立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,确保了案卷质量的提升;指定专人统一负责档案管理,积极接受上级的档案检查和同行的交流学习。

(三)完善了公证服务大厅的规范化管理,强化公证服务的社会监督和评价。结合龙海市司法局作风建设的要求,对大厅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进行规范,强化了首问责任制、一次性告知和微笑服务,热情接待当事人,耐心解答法律咨询,细心办证。通过发放公证服务社会调查表和举办法律服务回访座谈会等形式,进一步强化了当事人评议回访制度。

二、积极助力新区经济、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

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,司法部相继出台了《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〉的意见》等文件,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,认真做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,特别要求大力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,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,提升公证服务质量。我处以此为契机,适应公证服务需求,进行工作调整和部署,创新服务理念,优化服务模式,取得阶段成果,赢得较好的口碑。

为进一步服务经济、服务企业,构建多元业务架构,深化服务模式,我处还与多家知名大型公司、企业如漳州台商投资区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、龙海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金冠(龙海)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等签订了《常年公证法律顾问合同》,建立长期公证服务关系,为进一步服务市场主体、保障商务诚信、规范市场秩序提供优质、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。

三、积极为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提供公证服务。主动介入重点工程建设,为龙海经济建设保驾护航。

(一)为确保“两违”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,打造我市宜居环境、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。我处公证人配合市拆违工作组成员,对拆迁房屋现场清点物品,作好登记记录,还对违法建筑所有人的家属、亲友进行耐心劝解,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的相关政策、决策,及时疏通他们思想,保障拆违工作顺利进行。通过“两违”综合治理,拆出环境、拆出空间、拆出公正、拆出美丽、拆出政府的公信力。同时,公证人员运用法律知识,为拆迁人提供法律意见,协助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,向群众宣传拆迁方面的法律、政策,做好被拆迁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,尽可能动员被拆迁人自拆,调和被拆迁人与政府之间的对立情绪,沟通、融洽百姓与政府之间的关系,预防纠纷,化解矛盾,过滤消极因素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同时,我处还认真办理拆迁补偿安置、入学派位、保障房分配等公证业务,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

(二)大力拓展强制执行公证。为保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业务的顺利开展,我处已在人员配备、办证流程、文书资料等问题上做好了充分准备,组织专门力量办理此项工作,制作了《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材料》手册,提高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质量,使之成为办证基本参考的标准。我处主动与银行、法院以及其他一些有需求的单位取得联系,向他们宣传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法律、法规及司法解释,并就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业务的意义和相关的程序、流程,进行沟通,达成一定共识。同时,进一步开拓邮寄送达行为保全、证人证言保全、网络证据保全、现场监督等证据保全公证业务市场,有力维护了公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四、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

2015年龙海市公证处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,本年收入 211.69万元,本年支出211.69万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。

(一)2015本年收入211.69万元,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   1.49万元,增长 0.7 %,具体情况如下:

1. 财政拨款收入 211.69万元。

(二)2015本年支出211.69万元,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 1.49万元,增长 0.7%,具体情况如下:

1. 基本支出211.69  万元。其中,人员支出21.27 万元,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85.04 万元;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.06万元;其他资本性支出3.32万元。

五、“三公”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

2015年“三公”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.40万元,同比上升36%。具体情况如下:

(一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。公务用车运行费6.00万元,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、维修、保险等方面支出,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2 辆。

(二)公务接待费6.4万元。主要用于接待业务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,累计接待48 批次、接待总人数640。与2014年相比, 公务接待费支出上升0.33%,主要是:业务公务接待。